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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金发展债权项目(成都项目融资)

资讯中心 2023年01月17日 20:31 104 pr2
政信城投标债固收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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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金所10亿元挂牌项目被资产方指认造假

11月4日,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筑建工”)发布声明称,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天金所”)和鑫仪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仪保理”)联合挂牌转让的“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其底层资产系虚假合同。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第三方财富机构仍继续将上述资产包装成在天金所备案登记的产品,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颇为蹊跷的是,产品的打款账户系上述资产的摘牌方、项目管理人北京数融互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融互联”),而金交所产品通常系通过交易所结算或直接打款给融资方。

记者注意到,除了底层资产可能存在瑕疵和争议外,有业内人士还进一步指出,“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金交所融入资金并不合规。”

1. 受让方已摘牌

今年5月,天金所披露了“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的资产转让公告。目前其官网的“资产交易”项下仍可搜索到这一项目信息。

根据天金所官网披露的信息,相关的应收账款债权总额17.5亿元,挂牌价格10亿元。该项目得到了2000多人围观,且有意向受让人,并于2020年6月4日结束挂牌。

上述项目的底层资产是一笔正常保理类应收账款债权。具体情况为:名筑建工由于绿岛湖壹号项目地块三、地块五施工而形成一笔17.5亿元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应付方(债务人)为佛山信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是绿岛湖项目的开发商。

据披露,名筑建工将全部应收账款转让给鑫仪保理,转让对价为10亿元。随后,鑫仪保理通过天金所挂牌转让该笔资产。

“我们通过金交所看到公告,以公司实际在运作的项目对外进行融资,后来经过鉴定,公章确实不是我们公司的。”近日,名筑建工法务部门某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名筑建工介绍,其已于7月27日向佛山保理项目发行方天金所、项目资产转让方鑫仪保理、项目管理人(摘牌方)数融互联、项目投资顾问上海浦秦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秦风资管”)寄送律师函并要求停止项目。

就上述项目底层是否虚假合同、有无收到律师函等情况,天金所的项目经理则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并向记者提供了鑫仪保理的联系方式。

对此,鑫仪保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初,融资方找到鑫仪保理,委托其去交易所挂牌融资。最初提供的底层资产是广州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后来换成了佛山绿岛湖项目。

“名筑建工出公告说虚假合同,那么有可能鑫仪保理的明保理是虚假的,或者被人*** 了。”上海某商业保理公司高管表示,管理规范的商业保理底层资产真实性判断主要有三方面:合同、发票、 历史 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必须检查、不能出错;风控人员要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做现场尽职调查,询问业务情况和保理意向;必须现场盖章和签字。

“受年初疫情影响,鑫仪保理没有进行实地尽调。资产、合同等一系列材料都由融资方提供,当时合同盖章有‘双录’。”上述负责人还表示, 后来融资方的资金团队换人,新团队不认这个项目,所以6月初我们就已经把项目撤下。

针对上述项目的争议,天金所回复本报记者称,该底层资产已在中登网进行登记,后由机构受让方数融互联于2020年6月4日摘牌。

2. 谁在募资?

需要关注的是,目前仍有第三方财富机构以上述项目为名,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产品推荐资料显示,“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国富民强FS39-18)”,备案机构为天金所。 该产品募资总规模10亿元,产品期限为18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存续期间不可提前要求兑付亦不可转让。

上述产品的起投金额为1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11%。若加上第三方财富公司渠道费用等,该笔融资成本可达13% 15%。

事实上,诸如此类金交所产品,通常的做法是:先通过地方金交所登记备案或挂牌转让资产,再由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摘牌受让,最后通过第三方财富机构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记者注意到,市场上为上述产品募资的机构主要为:浦秦风资管、国林兴业(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兴业资管”)和其他第三方财富机构。

天眼查显示,浦秦风资管成立于2014年9月,法人代表张翠花,实缴资本为1137.81万元,股东为北京金谷兴业 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国林兴业资管成立于2014年3月,法人代表刘杰,无实缴资本,股东为青岛国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颇为蹊跷的是,募集资金的打款账户的户名为“北京数融互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项目款项打给项目管理人、摘牌方。

某金交所业务人员对记者指出:若是直接打款给项目管理人很少见,“十个项目九个半有问题”。 这样很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很难保证钱到底去哪儿,有没有到达融资方?并且,这还可能会出现超募,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记者了解,场内交易需要经过交易所结算账户,场外交易通常直接打款给融资方。

“为了规避业务风险,目前金交所产品主要是线下募集资金,大部分交易所不参与其中。”某金交所受访内部人士表示,尽管如此,当前地方融资平台、房企等的非标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地方交易场所的资产挂牌转让业务仍有利可图。

根据天金所的收费标准,资产转让公告费最低1000元;交易挂牌费200 500元/宗;竞价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则按交易额分段累计收费。

此外,一位从事某金交所挂牌服务的人士则透露,当前信托、私募受限,再加上金交所行业清理整顿压降通道业务规模,所以通道费率也在大幅提高,从原来的1‰ 2‰变为3‰ 5‰。

3. 业务合规性待考

上述受访保理公司高管对本报记者强调,“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金交所融入资金的业务是不合规的。”

2019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保理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

对此,鑫仪保理受访人士则认为,“核心是保理公司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或机构资金。所以还是可以在交易场所转让资产的,但红线是不得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只能一对一、面向单一机构转让。至于后续资产再卖给谁或者怎么交易,这就跟保理公司没有关系。”

此外,本报记者还注意到,天金所官网上所转让的资产大多为地方城投平台或国企、房地产企业等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资产。

比如,以名筑建工搜索的资产转让公告共有12笔,债权总额超过20亿元,转让价格总额为19.2亿元,转让方为福建万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而除了“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外,本报记者注意到,天金所官网上,鑫仪保理另有三笔应收账款债权资产记录,分别是:鑫仪保理山海湾1号、鑫仪北京源墅工程应收账款和鑫仪成都中新路尚住宅小区应收账款项目,底层资产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事实上,监管要求,地方金交所不得违规输血房地产。本报此前曾报道,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整办函〔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

据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要求,金交所不得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平台),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开展业务。

此外,监管还强调,金交所要严守业务边界,不得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参与其他机构违规发行和销售金融产品等活动。

就上述资产转让项目的业务性质、对底层资产的审查风控以及业务合规性等问题,天金所并未作出正面回应。

投资向上金服债权计划风险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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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交了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购房意向金,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如果交付了意向金,且已经转化成定金之后,购房者一旦出现***不购房的情况下,意向金是无法拿回的;反之,如果意向金已转化成定金,而是卖方出现***不卖房的情况下,那么卖家则需双倍返还意向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股权、债权、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一、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二、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三、项目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它是依靠项目自身的未来现金流量为担保条件而进行的融资。项目融资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至少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

2、资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项目自身,而非法融资与其有本质不同。

扩展资料:

对比:

一、融资时间。从融投世界的统计上看,企业早期更倾向于股权融资,而到了中后期才使用债权融资。这其中重要原因是企业早期,特别是服务类企业,在没有受认可的抵押物的情况下,很难用债权融到资金,股权投资则相对更容易找到投资方。

二、资金风险。企业发行债券,是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义务的,此种义务是公司必须承担的,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有可能面临巨大的付息和还债压力导致资金链破裂而破产。

这一点要求,融资的企业在协议期间有足够的现金流用来偿还债务。有人说,90%的企业倒闭在现金流断裂上,如果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的现金流不够稳定,则要谨慎使用债权融资。

三、融资成本。股权融资成本往往大于债权融资成本,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比如债权融资更安全,对回报的期望相对较低等。所以,从成本方面考虑,债权融资更合算。另外,股权融资的手续费,也比债权要高很多。

四、资本结构。股权和债权本身其实并不是冲突的融资途径,正常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企业两者都要会用,以使得企业资本结构达到优化。如果某一企业严重偏好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则公司有必要考虑是否需要考虑其他融资途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融资

百度百科-债券融资

百度百科-项目融资

债权投资计划是什么?

就是对公司债券进行投资作出的详细计划啊,对要进行投资的公司的债务状况、收益情况、投资方式、投资时间等做出规划。

拓展资料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进行的投资。如购买公司债券、购买国库券等,均属于债权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交易性投资是指为了从价格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和持有的债权性金融资产;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债权性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

利息的计提与处理

期末,企业应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法,是按照金融资产(含一组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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